涉外婚姻律师解答:被外国人骗婚可否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咨询:某外国人自称沙特王子与女方结婚,女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确认无效
分析:中国婚姻法除设置有可撤销婚姻制度外,还设置有婚姻无效制度,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在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的以及为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不仅婚姻的当事人,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为当事人申请。其中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在重婚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为基层组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婚姻关系是否无效属于法律的认定,不因当事人是否申请而影响或改变其无效状态,即便当事人起诉后又欲撤回起诉的,法院仍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认定无效。另外,如果一方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无效情形消失的,法院会不予受理。
对于本案中男方欺骗女方的行为,并不符合婚姻法第10条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因此,女方若申请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文章作者:涉外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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