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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判决书的承认和执行

  • 加入时间: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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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判决书的承认和执行
对于多数涉外婚姻案件,调解结案比率较低,一般会以法院判决为最终结案。那么接下来会涉及到涉外判决书的承认和执行问题,当事人应当如何申请?
一是在中国拿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可以向其所属的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对该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在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也可以由我国法院依职权直接申请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

二是如果当事人拿到的是外国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如果我国与该国缔结或签订相应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原则的约定,也可以由该外国法院直接依职权申请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与执行。

作者:涉外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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